加工贸易系统的打印问题
问: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过期了,现在在加贸网上重新进行了提交,系统只显示提交成功,可是无法打印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,请问如何打印? 答:请下载"加工贸易生产能力证明"空白表格,手工填上数据后打印即可。 问:怎样打印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表,我在此系统中看不到打印内容。 答:核销合同录入完毕后,在“合同打印” 栏目里找到此合同,即可打印。 来源: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客服中心